更新日期:2025-8-12 來源:中國石油和化工網 編輯:氯堿網 | 在線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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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泰國工業部長埃卡納·蓬攀宣布,已正式簽署《禁止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汞及汞化合物的工廠設立與擴建,并禁止在生產過程中使用汞及汞化合物公告(2025)》并頒布實施。
該公告是繼2024年12月24日內閣原則性批準后正式落地的舉措,旨在履行泰國加入《水俁公約》的國際承諾,從源頭控制和逐步淘汰汞的使用與排放,保護公眾健康和生態環境。
公告將在2025年9月1日正式生效。
根據公告內容,禁令覆蓋全國范圍,并適用于五大類工業生產過程:
氯堿生產(Chlor-alkali production)
以汞及汞化合物為催化劑的乙醛(Acetaldehyde)生產
氯乙烯單體(Vinyl Chloride Monomer)生產
以汞為催化劑的鈉/鉀甲醇鹽(Sodium/Potassium Methylate)或乙醇鹽(Ethylate)生產
以汞為催化劑的聚氨酯(Polyurethane)生產
公告禁止上述生產過程中新設或擴建使用汞及汞化合物的工廠,同時禁止在現有生產過程中繼續使用汞及汞化合物。
?{指出,此舉是繼今年早些時候簽署禁止新設或擴建鋼筋混凝土用鋼筋生產廠(為期5年,至2030年1月9日生效)的公告之后,又一項旨在防止不良企業經營活動危害公眾和社區的政策措施。
他強調,禁止汞的生產使用是“保護人民健康、減少環境風險”的重要行動。
工業部常務次長納塔蓬·朗西蓬補充表示,這項公告將大幅減少工業生產環節的汞排放,降低土壤和水體的污染風險,并提升泰國在國際環境保護舞臺上的形象。它不僅是履行國際義務的體現,還將為泰國在國際貿易談判中增添籌碼,推動本國工業體系與全球標準接軌,從而提升泰國產業競爭力與可持續發展能力。
工業廠務廳廳長蓬約·克蘭克隆指出,廠務廳作為《有害物質法》(1992)及《工廠法》(1992)下的監管機構,一直將《水俁公約》要求納入執法工作,尤其是在嚴格控制使用汞及汞化合物的生產環節。
多年來,廠務廳與私營部門保持緊密合作,使泰國工業界已具備完全停止在生產中使用汞的能力。
本次公告可有效防止未來有新的工業項目再次引入汞,確保產業綠色轉型,并讓企業在環保與國際規則框架內穩定運營,與社區實現可持續共存。
《水俁公約》是全球性的環境條約,旨在防控汞污染危害,泰國于2017年6月22日加入,并于2017年9月20日正式生效。其要求成員國控制和減少汞在生產、進出口、使用、排放等環節的存在,涉及產品、工業流程、小規模金礦開采、廢棄物管理及污染治理等多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