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7月10日,安徽、寧夏相繼發布通知,啟動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申報工作。
根據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安徽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安徽省能源局于7月9日聯合發布的《關于組織申報國家級零碳園區》的通知,“各市原則上推薦1個園區,推薦園名單需市政府同意”,并于8月8日前該省發展和改革委,屆時該委將會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能源局擇優向國家推薦。
根據寧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寧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于7月10日發布的《關于組織開展國家級零碳園區建設申報工作的通知》,組織五市發展改革委、寧東經濟發展局會同本地區工業和信息化等部門,綜合考慮能源稟賦、產業基礎、電力安全可靠供應、減碳潛力等因素基礎上,推薦有條件、有意愿的園區建設國家級零碳園區。
自治區發展改革委會同工業和信息化廳,組織有關方面擇優選出2個園區,推薦報送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確定建設名單。相關部門對申報書進行審核后,于8月15日前將推薦園區名單及申報書報送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碳減排處),并抄送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逾期視為放棄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