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榆林市發布加氫站管理暫行辦法
更新日期:2025-6-12 來源:慧眼氫能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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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榆林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修訂后的榆林市加氫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文件指出,本辦法適用于榆林市行政區域內加氫站建設的規劃、設計、審批、施工、驗收,以及加氫站的運營和監督管理。
支持合法建設的汽車加油站、加氣站、充電站利用現有土地建設加氫站。
加氫站建設項目未經專項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氫燃料電池汽車等使用單位或個人,對氫氣使用環節負主體責任,不得使用國家明令淘汰、報廢或超期未檢的氫燃料電池、儲罐、連接管等設備設施,且不得進行私自改造,并主動配合加氫站以及各相關部門的監督、安檢和安全宣傳等工作。
本辦法自2025年5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29日。
原文鏈接:https://www.yl.gov.cn/zwgk/zc/qtwj/szfbwj/202506/t20250604_20052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