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9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對原產于中國的二氧化鈦(Titanium Dioxide)作出反傾銷終裁,裁定對涉案產品征收0.25-0.74歐元/千克的反傾銷稅,稅率詳見附表。涉案產品的歐盟CN(Combined Nomenclature)編碼為ex 2823 00 00和3206 11 00(TARIC編碼為2823 00 00 10、2823 00 00 30、3206 11 00 10和3206 11 00 30)。本案傾銷調查期為2022年10月1日—2023年9月30日,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1月1日至傾銷調查期結束。公告自發布次日起生效。
2023年11月13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二氧化鈦發起反傾銷調查。2024年7月11日,歐盟委員會對原產于中國的二氧化鈦作出反傾銷初裁。
附表:歐盟對華二氧化鈦反傾銷終裁征稅表
(編譯自:歐盟官方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