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監會參與電價管理 與發改委正式分權
更新日期:2005-8-10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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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從國家電監會獲悉,經國務院批準,發改委和電監會在電力市場準入、電價管理和電價監督檢查等方面進行正式分工。
據規定,發改委在審批電力建設項目時,要充分考慮對市場的影響,經發改委審批通過的電力建設項目,應同時抄送電監會;電監會頒發電力業務許可證的有關文件應同時抄送發改委。
在電價管理方面,發改委在起草有關電價管理的法律、法規,進行電價政策調整,制定全國性電價調整方案以及涉及全國性的重大電力項目電價時,應事先書面征求電監會意見,重要文件應會簽電監會。同時,電監會和發改委共同進行電價監督檢查,但按照各自的職責對價格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現階段委托電監會對電力企業之間的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在容量電價、輸配電價格方面,以電監會為主會同發改委進行監督檢查;在終端銷售電價方面,以發改委為主會同電監會進行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