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超限超載率年內控制在4%
更新日期:2005-7-19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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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鞏固和擴大治超工作成果,近日,遼寧省交通廳出臺了《嚴厲打擊車輛超限超載實施方案》,要求對惡意超限超載車輛依法嚴管重罰,進一步加大治超工作力度。
《方案》規定,超限車輛除卸載外,超限比例在30%以內的,對單車處以每次5000元罰款;超限比例在30%至50%的罰款1萬元;超限比例在50%至100%的罰款2萬元;超限比例超過100%的罰款3萬元。對采取倒卡、倒貨、沖關闖口、威逼利誘執法人員等手段進行惡意嚴重超限運輸車輛,一經查實,一律處以3萬元罰款。對目前配備非轉向、重型可舉升空氣懸架系統的車型,如在行駛過程中未將懸架浮橋落地使用且經檢測超限的,對單車處以每次1萬元罰款。運管部門對擅自改裝車廂長度或攔板高度的營運貨車經營者,處以5000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責令停業整頓或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對擅自改裝機動車輛的維修經營者,沒收違法收入,并處以違法收入兩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對允許超限超載車輛出站的運輸站場經營者,處以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對超限超載登記的營運貨車數量超過總數5%的運輸企業,向社會公布,并責令停業整頓。力爭到年底全省車輛超限超載率控制在4%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