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超專題:寧德運價為何又下跌
更新日期:2004-12-8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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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國聯合治超前后一兩個月運價合理回升,就福建省寧德市而言,社會市場運價達0.56元/噸·公里,目前又降至0.46元/噸·公里。究其原因主要有四方面:
一是治超死角多。按交通部、公安部、發改委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車輛超限超載集中治理工作的通知》,治超只能在省人民政府批準的超限檢測點進行。然而由于公路四通八達,縣與縣之間大多未設點,給短途運輸留下超限空間,而高速公路上治超死角更多,駕駛員完全可以進行成本核算。以福建省為例,全省高速公路只設省際(廣東、浙江)兩個檢測點,而實際上高速公路出口有147個,高速公路治不住,專養公路投入再多人力物力也達不到應有效果。
二是處理偏輕。《公路法》對擅自超限運輸有嚴厲的處罰條款,福建省物價委員會、福建省財政廳出臺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賠(補)償收費標準規定也有嚴格的賠償標準。筆者個人認為,現在對雙超車處罰過輕,以筆者所在地福建福安市運貨往上海為例,駕駛員超限被處罰后仍然有賺頭,即使貨物卸載了,駕駛員中途又再將貨物裝上車,還可多得。所以處罰輕,就不容易治住超限。
三是方方面面干擾大,執法難。治超工作處在非常敏感的經濟環境中,是對現有利益的再調整。由于牽涉利益調整,基層公路路政人員普遍反映各種說情多、干擾強、壓力大。
四是缺乏綜合協調機制。如現在一邊是治超,一邊是個別車輛生產廠家馬上玩起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游戲。新近出廠的一種前4后10的大貨車,其中一個軸兩輪行駛時收起來,檢測時放下來,這一個軸完全起不到承載作用。此外,部門之間、地區之間對沖卡車、違章車信息溝通渠道不夠順暢,影響治超工作有效開展。
治亂要用重典
治超工作牽涉社會經濟發展、人民群眾生活的方方面面,是個系統工作。要做好治超工作,建立良性的市場經濟運輸秩序,筆者認為應在四個環節上下功夫:
一要封堵死角。在專養公路重要路段增設必要檢測點外,高速公路每個口都要裝上檢測裝置,全面堵塞治超死角。以福建省為例,高速公路147個出口,投入3000萬元,這樣就可以避免曠日持久打消耗戰。此外,還應加強流動巡查,依法處理繞道逃避檢查的車輛。
二要重典治亂。對嚴重超限運輸車輛要做到卸載、賠償、處罰三管齊下,才有威懾力。對嚴重超限的違章駕駛員進行重罰,這樣駕駛員才會將違法成本認真核算,自覺不超限。而且卸載、賠償、處罰三管齊下,并非惡法之治,而是真正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舉措。筆者從事治超工作多年,大部分駕駛員都希望政府用重典治超,建立良性運輸市場秩序,因為他們也不想超限運輸,實在是惡性競爭所致。
三要建立長效機制。當務之急,就是要加強立法,要有與《公路法》相配套的《超限運輸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以此明確各部門職責、罰則,尤其要加強汽車生產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訂與行政執法,著力從源頭上治理。通過法律、法規調整行業利益,規范汽車生產廠家及運輸企業的行為。此外,地區之間、部門之間對沖卡車,違章車應充分運用網絡技術實現信息共享,才有利齊抓共管,形成合力。
四要加強領導。治超工作是一個長期工作,其中涉及公路路政管理,公路經營、運輸市場管理,運輸經營業戶、交通安全管理,車輛管理,汽車制造改裝行業管理,汽車制造改裝廠商、稅收、稽征等各個部門的權限和各類企業的利益,因此當地政府應多過問治超工作,旗幟鮮明支持治超工作,紀檢監察部門要主動聯系各治超點,對說情、干擾的權力部門人員要以黨紀國法處置,做好執法人員堅強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