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優惠電價致用電量回落 高耗能行業又臨考驗
日期:2009-4-7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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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國家統計局公布了2009年2月工業生產主要指標,國內2月份企業用電量同比增長1.8%。作為GDP的一個重要參數,今年2月用電量指標“逆經濟低迷”異常增長,引起了業界對經濟態勢是否復蘇的爭論。國家發改委、國家電監會、國家能源局曾于3月6日公開發布《關于清理優惠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對各地政府自行出臺的優惠電價措施進行清理,同時推進電價改革。
從2008年三季度開始,由于各地發電量增速下滑趨勢嚴重,內蒙古率先出臺《電力多邊交易市場方案》,實施優惠電價政策。隨后青海、寧夏、云南、陜西、甘肅、廣西、四川等省區迅速跟進,分別以政府文件或口頭約定的方式推出優惠電價政策。
這種優惠電價政策大多由地方政府主導制定,以發電企業、煤炭企業、電網多方做出讓利的方式,來降低高耗能企業的用電成本,刺激地方經濟增長。優惠電價實行到今年2月效果顯著,大批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等高耗能企業起死回生。
三部委清理優惠電價
“三部委清理優惠電價勢必影響了高耗能產業的低成本,如果嚴格執行,在目前經濟低迷的背景下,失去低成本的優惠,高耗能企業將自行被淘汰。”業內專家說。
從電力系統獲悉,進入3月份以來,用電量同比已有回落。
三部委下發的清理優惠電價的文件指出,近來,針對經濟增長放緩、高耗能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等情況,部分省(區)自行出臺措施對高耗能企業實行優惠電價。這種做法造成電價政策混亂和價格信號扭曲,不利于促進高耗能行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雖然三部委申明清理高耗能優惠電價與大用戶直購電這一電改舉措并不沖突,并指出要積極穩妥地推進大用戶直購電試點工作。但有業內人士質疑,三部委清理優惠電價,其實是想回收地方政府給用電大戶優惠政策的權利。
專家認為,大用戶直供電的本意是為了限制地方政府以行政干預的方式降低電價的權力,而采用市場化的做法,使發電企業、用電大戶自由協商定價;這需要相關政府部門嚴格用電大戶的準入門檻,將高耗能、高污染企業拒之門外,規范用電優惠的群體,才能防止優惠電價再次引發高耗能企業起死復生的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