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退出優惠電價范疇 高耗能行業監管并未放松
日期:2009-3-20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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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經接到了通知。”國家三部委聯合要求清理高耗能企業優惠電價,江蘇省物價局有關人士昨日對記者表示,該省正在對照通知要求,結合江蘇的情況進行實際調查后,報省政府決策、執行。
江蘇已對優惠情況進行梳理
對此次的“叫停”政策,各界普遍認為,雖然當前企業正受到金融危機的影響,但是從“叫停優惠電價”可見節能減排,尤其是對高耗能行業的限制并沒有放松。“這也是順應經濟形勢的變化而變化的。”江蘇省物價局有關人士稱,江蘇和全國多個地區一樣,也曾陸續出臺過一些優惠電價政策,涉及到多個行業。但在近年來,一些行業的優惠電價政策也陸續有所取消,“我們接到國家的通知后,對近年來出臺過的政策、發過的相關文件進行了梳理,并對相關行業及企業進行了調查,在情況全部整理清楚后上報給省政府進行決策,具體執行會有個說法。”
優惠電價范圍正在逐步縮小
記者了解到,隨著電力供求形勢及用電企業的經濟形勢變化,近五年來江蘇有關優惠電價的政策一直在不斷調整,優惠電價范圍也在不斷縮小。例如,2004年1月1日起,江蘇省海洋漁業公司、鹽業公司系統的用電戶退出電價優惠范圍,改按省統一用電標準執行。
同樣是為了節能降耗,江蘇自2007年12月25日起一次性取消了所有電解鋁企業的電價優惠,電解鋁企業的電價執行大工業電價中“電石、電解燒堿、合成氨、電爐黃磷”類電價標準。
高耗能企業支付高電價
在逐步縮小優惠電價范圍的同時,江蘇還對高耗能企業實行高電價政策,以控制能耗的增長。從2007年7月1日起提高了差別電價標準。省物價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差別電價與優惠電價是兩種不同的價格調控手段,優惠電價是“下調”,而差別電價則是“增加”。
高耗能行業分為限制類和淘汰類。這次調價江蘇淘汰類企業電價每千瓦時提高0.236元,加價幅度較大,當時預計3年內這些企業的成本每年將增加5%-6%,部分企業將因此退出市場。而對限制類企業用電加價標準稍低,每千瓦時提高0.196元,主要是為引導其進行技術升級和更新改造,避免出現新一輪盲目投資和低水平擴張。
另外,優惠電價的實施范圍在縮小,差別電價的實施范圍則在擴大,全省差別電價的實施范圍由原來的6個行業擴大到8個行業,即在原來對電解鋁、鐵合金、電石、燒堿、水泥、鋼鐵6個行業實行差別電價的基礎上,進一步將黃磷、鋅冶煉2個行業納入差別電價政策實施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