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調整直購電試點政策 用電“大戶”企業受惠
日期:2008-11-28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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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四川省工業用電量下滑,企業經營發生變化。為此,四川省經委25日發出通知,對9月公布直購電試點政策作出調整,明確四川省政府確定的直購電用戶直購電量不受原直購電量計劃限制,11、12月直購電用戶實際用電量可全部參與直購。
四川省經委9月5日出臺的《關于落實直購電試點工作的通知》明確,今年7-12月,全省直購電總量控制在90億千瓦時,原則上,火電企業分月直購電量按總量平均分配在11、12月份實施,水電企業分月直購電量按總量平均分配在7-10月份實施。對比前后兩份通知,除直購電量規模嚴格鎖定不變外,也能看到“松綁”跡象。
通知明確,四川省政府文件確定的直購電試點用戶直購電量不受原直購電量計劃限制,由直購用戶根據企業生產經營實際需求確定,11、12月份直購電用戶實際用電量可全部參與直購。至于電力調度,新通知指出,由于今年平水期水電來水較好,11月,直購電用戶仍可與水電企業簽訂直購電試點協議。原則上,水電企業直購電量按9月通知中確定的調控目標控制,但在發、供、用三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可超量和不受供電時期限制,鼓勵開展直購電試點。
此次政策調整,可謂眾望所歸。省政府此前一次調研中,不少身處危機中的用電企業尤其是用電“大戶”,關于“降低用電成本”呼聲強烈!澳壳跋鄬捤傻娜‰娏⿷蝿,為調整提供了可能!毕嚓P方面表示,為了確保枯水期供電形勢不受影響,各火電企業已經提前一個月完成了廠內存煤準備。通知明確,原則上,12月直購電用戶通過火電實施直購。
而直購電價仍實行最高及最低限價標準,即“水電最高限價仍為批復上網電價(執行豐枯浮動后,下同)的85%;火電最高限價為批復上網電價的95%,但不得超過實際上網結算電價;水火電企業最低限價均為批復上網電價的50%”。
新聞鏈接: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下發關于公布各省級電網2007年銷售電價和輸配電價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市)價格主管部門以此為基礎,規范電網企業電價行為,開展大用戶向發電企業直接購電試點和“主輔分離”工作。
通知指出,此次公布電價旨在逐步建立科學合理的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形成機制,推進電價改革和大用戶直購電試點,促進電網企業健康發展,增加電價政策透明度。各電網企業要按照國家關于電力體制改革的要求,積極開展“主輔分離”工作,健全財務會計和電力負荷統計制度,為實施新的輸配電價機制做好準備。
通知要求,各。▍^、市)價格主管部門應加強對電網企業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管,向全社會公布省級電網企業執行分類銷售電價的情況(包括基本電價、電度電價執行情況),以及對各類發電企業結算上網電價與上網電量的情況等信息,以利于社會監督。
根據通知中公布的標準,2007年北京地區輸配電價標準為162.68元/千千瓦時,銷售電價為625.03元/千千瓦時。河北南網地區輸配電價為98.65元/千千瓦時,銷售電價為459.25元/千千瓦時。依據2007年各。ㄗ灾螀^、直轄市)電網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標準表,輸配電價標準最高的是海南省,為206.82元/千千瓦時;銷售電價標準最高的是廣東省,達689.68元/千千瓦時。輸配電價最低的省份是河南,為80.76元/千千瓦時;銷售電價最低的是青海,為306.16元/千千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