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9-22 編輯:氯堿網 | 在線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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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獲悉,為了便于銀行實施綠色信貸,環保部與世界銀行國家金融公司(IFC)聯合翻譯國際通用的“赤道原則”,日前翻譯工作已完成。這項包括10項基本原則,8項環境、社會績效標準和63個行業的環保指南,將于11月正式出版。
同時,根據赤道原則,環保部正在組織力量對其進行本土化研究,將建立適合中國的信貸環保績效評價體系。
9月12日,環保部副部長潘岳表示,在一年的綠色信貸實施過程中,環保部已向人民銀行征信系統提供了3萬多條企業環境違法信息,各商業銀行以此為依據對部分違法企業采取停貸或限貸措施。
“目前,綠色信貸政策相關的技術和管理支持體系不斷完善,成為七大環境經濟政策中進展最快的一項。”環保部環境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環境政策研究室主任馮東方表示。
潘岳表示,盡管在實施綠色信貸等環境經濟政策中,存在種種技術難題和利益障礙,但環保部推行環境經濟政策的決心不變。
以環境風險審查取代限制名單
“企業依靠環保部門一一給出限制名單是不現實的。”清華大學環境系環境管理與政策研究所所長常杪分析,環保部門通報的企業名單只是嚴重污染企業的一小部分。同時,企業違規黑名單只是代表某一個時間點上這些企業嚴重違反了國家的環境標準,企業的環境狀態是動態的,僅依靠違規企業名單來進行綠色貸款的操作顯然不夠科學。
“即使能夠獲得比較完整的相關環保信息,授信審查時也只能從一些簡單的定性依據做出判斷,審查標準不一,隨意性強。”馮東方表示,中國還缺乏與綠色信貸配套的績效評價標準和行業環保績效評價指南等技術性政策。
正因如此,環保部借鑒了作為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整體性指南,即“赤道原則”,并于去年年底開始,和IFC聯合對其進行翻譯。
“目前翻譯中文的工作已經完成。”環保部環境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環境政策研究室主任馮東方對記者表示,這份字數達200多萬的中文版“赤道原則”將于11月份正式出版。
盡管“赤道原則”成為發達國家主流金融機構通用的標準,但要在中國應用,還需要進一步本土化。
“這套指南是綜合性指標體系,在借鑒的基礎上,要進一步研究適合中國的指標體系。”馮東方表示。
如“赤道原則”中的環境指標評價體涵蓋范圍涉及——環境評估與管理系統、勞動和工作條件、污染防治和控制,社會健康和安全、土地占用和非自愿遷移、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自然資源的可持續性管理、當地民主和文化遺產等8項內容。
“這是一種綜合判斷體系,有些指標不太容易判斷和實施。”馮東方表示,近期中國建立的指標體系更多集中在跟環境污染相關的內容上。當然,長期看,生態、文化、移民等多種社會因素也應該被納入其中。
除8項基本評價指標外,“赤道原則”還制定了62個特殊行業的環境、健康與安全指南。對此,馮東方透露,前期不可能對62個行業環保指標全部“本土化”。可能集中在某些高環境風險的重點領域試點,如造紙、化工等。
為了便于操作,常杪建議可以先從項目環境風險檢查入手。例如,借鑒“赤道原則”的行業指南,結合日本瑞穗實業銀行的“項目環境風險審查系統”,開發我國本土化的針對十大重點污染行業(鋼鐵、電力、水泥,化工、紡織、造紙、食品、焦化、有色金屬、石油)的項目環境風險檢查程序。
“近期靠政府,遠期靠銀行”
環保信息共享,一直被看作金融部門落實綠色信貸的關鍵環節。
“信息溝通不足,制約了綠色信貸實施。”環保部環境經濟政策研究中心環境政策研究室主任馮東方表示,雖然國家和一些省市已經建立了環保部門與銀行監管和授信部門之間的信息溝通機制,但還有更多省市尚未建立信息溝通機制。即使建立信息溝通機制的(包括國家層面)也不能全面、及時地進行信息交流。
為此,馮東方建議,應逐步建立國家,省、市(縣)三級綠色信貸環保信息收集、匯總和交換體系。環保部門統一規范和收集環保信息,定期由國家和省以及市環保部門向對應的銀監會和央行相關征信管理部門提供。
但專家們提醒金融機構,由于綠色信貸中涉及到的準入、技術、排放、能源消耗、循環利用能力等標準,并且企業環境行為具有動態性,單靠政府部門來提供相關信息,顯然是不夠的。
“銀行不能過度依賴環保部門輸送的相關信息。”常杪稱,銀行通常希望“綠色度”由環保部門來界定,甚至希望環保部門直接下發限制貸款企業的名單。為此,常建議“銀行更應在國家政策的基礎上建立起自身的綠色信貸判定標準,即環境風險管理體系。”
“我們的原則是依靠政府,但不依賴政府。”中國工商銀行信貸管理部副總經理連工表示,工行也正在關注“赤道原則”的本土化,探索符合銀行自身特點的環境信貸風險體系。“近期靠政府,長期肯定得靠銀行自身探索。”
信貸環保風險評價屬于技術性比較強的領域,銀行在短期內很難具有完備的技術人員資源和實踐經驗。因此,馮東方建議培育綠色信貸中介服務業。“這樣既可以發揮中介組織的專業優勢,也可以保持評估工作的獨立性和公正性。”
綠色屏障挑戰“優質”客源利益
銀行在執行環保要求與控制信貸風險兩端,如何平衡利益是個大命題。
近年來,中國高能耗、高污染(簡稱“雙高”)行業的增長態勢強勁。“雙高”行業通常成為信貸的主力。
馮東方提供的數據顯示,截至2007年3月末,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等五大銀行對雙高”行業的貸款余額達13326.39億元,占五家銀行全部貸款余額的11%。
2008年,五大銀行的“雙高”行業貸款又新增815.18億元,增長6.5%。在“雙高”行業貸款中,電力和鋼鐵行業比重大,其中,電力行業貸款余額為7903.16億元,鋼鐵行業為3561.15億元,分別占“雙高”行業貸款總額的59.3%,26.7%。
這意味著當銀行對企業豎立綠色屏障時,也就喪失部分“優質”客源。而銀行間競爭日益激烈,這對落實綠色信貸帶來不小的挑戰。
“今年沒有專門去地方調研,但側面了解,比去年情況好些了。”連工所言“去年”是指,中國工商銀行嚴格執行國家環保和產業政策,自2001年起就開始對某鋼鐵生產大省的投資實施收縮戰略,到2006年,中國工商銀行對該省鋼鐵行業貸款戶由207戶降到20戶,貸款余額由100億降到68億。
而另外一家商業銀行則采取了截然相反的措施,迅速占領了中國工商銀行退出的市場。而該省同期鋼鐵貸款從150億增至625億。
執行環保標準的銀行還面臨“民間資本”占領市場空間的競爭。
馮東方表示,根據山西、內蒙兩地的調研情況,民間資本是“雙高”行業中小企業融資的主體,如2007年呂梁市銀行“雙高”行業貸款余額在73億元左右,民間資本在“雙高”行業的貸款總額則在80億~100億元左右,超過了銀行信貸。
從某種意義上講,綠色信貸政策的實施給了民間資本機會,環保嚴重違規中小企業的資金鏈難以切斷,這也是取締重污染企業難的重要原因。
因此,馮建議,要研究如何將民間資本、外資和外資銀行等信貸和投資納入綠色信貸政策體系的具體辦法,為綠色信貸政策實施創造公平的政策環境和市場環境。
盡管綠色信貸是一項政策要求,事實上,銀行已經看到了其中的信貸風險含義。中國農業銀行總行研究室副主任董玉華表示,“綠色信貸”有利于商業銀行自身資金安全。
以廈門海滄PX化工項目為例,因為環保不達標給多家銀行造成壞帳,雖然銀行暫時凍結了此項貸款的發放,但該項目已經獲得的貸款達到項目投資額度40億中的大部分,這些貸款可能成為壞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