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8-8-5 編輯:氯堿網 | 在線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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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石行業清潔生產標準》自8月1日起已正式開始實施。該標準將清潔生產指標分為六類,即生產工藝與裝備要求、資源能源利用指標、產品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末端處理前)、廢物回收利用指標和環境管理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電石生產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于環境影響評價和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
該標準中將指標等級分為三級,電爐電耗分別為小于等于3050kw·h/t、小于等于3250kw·h/t和小于等于3400kw·h/t;平均發氣量指標分別為大于等于305L/kg、大于等于290L/kg和大于等于280L/kg。該指標中還要求電石爐爐氣粉塵利用率、焦炭烘干窯尾氣粉塵利用率和出爐口煙氣粉塵利用率都達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