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加強節油節電工作 加大高耗能行業監管
日期:2008-8-4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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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國務院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節油節電工作的通知》。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緩解石油和電力供應緊張狀況,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通知》中不僅列舉了幾種節油節電的主要措施,更突出強調了加大管理和監督的力度。
首先,強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的要求,盡快出臺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條例,將節能評估審查作為項目審批、核準或開工建設的前置條件,未通過節能評估審查的,一律不得審批、核準或開工建設。
其次,加強重點用油用電單位管理。各地區節能主管部門要加強年耗油1000噸以上、年用電500萬千瓦時以上重點用油用電單位的管理。重點用油用電單位必須按要求配備相應的計量測試裝置,監控用能情況,嚴格能源計量數據管理。組織開展對主要耗油耗電設備和工藝系統的檢測,2009年年底前要完成所有重點用電單位電平衡測試,并實施用電實時在線監測,對高耗能單位要及時采取改進措施。石油、發電企業和輸配企業要努力降低石油、電力自用率,減少石油、電力損耗。
第三,加強電力需求側管理。切實控制高耗能、高排放企業和產能過剩行業用電,停止不符合產業政策、違規建設和淘汰類企業的用電。各地區和電網企業要制定實施科學合理的電力錯峰、避峰和有序用電方案。用電企業要合理安排生產工藝、生產班次和設備檢修,具備條件的要采用蓄冷、蓄熱方式,積極參與用電高峰時段避峰。加強無功管理,變壓器總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上的高電壓等級用電企業的功率因數要達到0.95以上,其他用電企業的功率因數要達到0.9以上。鼓勵利用余壓余熱發電。電力供需矛盾突出的地區,要嚴格按照以煤以水定電、以電定用、有序用電、節約用電的原則,制定與發電出力相匹配的用電調控指標。
最后,落實促進節油節電的價格政策。對電解鋁、鐵合金、鋼鐵、電石、燒堿、水泥、黃磷、鋅冶煉等高耗能行業嚴格執行差別電價政策,取消地方自行出臺的高耗能企業電價優惠政策。地方政府可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按照規定程序擴大差別電價實施范圍,提高實施標準。進一步完善峰谷電價,合理調整峰谷價差、時段和實施范圍,有條件的地方可實施尖峰電價。研究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積極穩妥推進石油價格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