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市場化改革不僅僅是“競價上網”
更新日期:2004-4-29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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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電監會市場監管部處長向海平釋疑電改熱點
■本報記者 喬國棟 實習記者 盧娟
對于我國電力市場化改革,目前存在不同認識,國家電監會市場監管部處長向海平日前在中國產業發展論壇電力產業專題研討會上,就多個方面的問題進行了闡釋。他認為應該用市場機制解決電力供需長期平衡問題。在當前電力短缺情況下,更應加快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
電力改革和發展
仍然存在突出問題
目前電力工業改革和發展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矛盾和問題,向海平說主要表現在:電力發展速度與經濟社會發展容易失調,電力建設和電力供需形勢周期性大起大落;電力工業發展方式比較粗放,發展成本較高,付出的代價較大;電力企業現代企業制度、現代產權制度和適應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企業經營機制尚未建立,不能實現有效激勵和有效約束;電力市場建設剛剛起步,開放有序、協調配套的市場競爭機制和競爭格局尚未形成;政府職能沒有實質性轉變,電力宏觀調控和監管職能沒有理順,宏觀調控職能缺位、監管職能錯位、政府職能與企業職能錯位的問題仍然比較明顯;電力法律法規不健全,政府部門實施電力宏觀調控、監管機構實施有效監管、電力企業自主經營缺乏必要法律約束和保障。
向海平認為產生這些問題的根本原因是電力市場化改革遲緩、滯后,沒有有效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通過市場化改革建立長效機制后,上述問題應該迎刃而解。
電力市場化改革
不僅僅是“競價上網”
向海平說,現在很多同志一提到電力市場化改革,就把電力市場化改革與“競價上網”這四個字劃等號,這種認識是片面的、狹隘的甚至是錯誤的。這種錯誤的認識直接導致“缺電情況下不能搞市場化改革”以及“電力體制改革就是電力企業改革”等錯誤觀點。
他認為,電力市場化改革是個系統工程。市場中電力電量的競爭方式多種多樣,既包括現貨競價,又包括各種中長期或短期合同競爭,還包括期貨競爭。在多賣方、多買方市場體制下,以競爭方式簽訂的購售電合同本身就是競爭性的,而且這種競爭性的市場運行比較平穩可靠,交易風險和市場波動相對較小。英國電力市場改革是比較徹底的,但初期實時競價電量大概是10%,其余90%左右是合同方式的競爭。后來實時競價電量降到只有5%左右,合同方式競爭電量占到95%左右,但英國的電力市場上網電量都是競爭性的。從某種意義上說,如果百分之百的上網電量都是實時競價,那么這個市場是非常不穩定、不安全的。
向海平堅持說,真正的市場競爭不是在電廠建好以后才開始的,應該從招標選擇業主就開始,貫穿于招標選擇業主、籌集資金、工程設計、設備采購、施工建設到燃料采購、生產運行的全過程。電力工業是資金密集型產業,總成本的很大部分是固定成本。如果一座電廠建好之前就把造價搞得很高,財務包袱很重,甚至質量存在較大問題,那么它建好后搞競爭,無論多么努力也可能沒有競爭力,因為它先天不足,所以等到這個時候才搞市場化,那只是亡羊補牢。
電力市場化改革
需要政府部門轉變管電方式
真正的電力市場化改革,向海平認為,不僅包括電力企業組織結構和產權結構重組及有效約束、激勵機制的建立,更應該包括政府宏觀調控和監管職能的實質性轉變。適應電力市場化改革的政府職能創新和突破是電力市場化改革的龍頭: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建立起來的投資審批體制和電價審批機制,越來越不適應電力市場化改革的要求,目前電力市場化的關鍵取決于政府部門職能的實質性改革。
向海平認為,政府宏觀部門職能定位應該是切實制定好發展戰略,制定好宏觀政策,做好發展規劃,搞好宏觀預測,建立一個好的體制和發展機制。關于監管機構的定位,向海平認為監管機構的主要職責是依法進行資質審查、市場準入,對價格、成本、投資、服務和市場競爭行為實施有效監管,落實好國家法律法規和政府部門制定的宏觀發展規劃、宏觀政策等。
電力供需最重要的是保持平衡,并有適當容量的備用,少了不行,過多也不行。有專家預言,在現行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下,2008年開始電力又會出現大量富余。這類問題雖然與缺電的性質不同,但產生的后果同樣嚴重。向海平說,傳統的行政手段、計劃手段,舊的經營管理模式,必然導致電力建設和電力供需形勢周期性大起大落。只有充分發揮市場在電力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建立長效機制,并配合運用好宏觀調控手段和現代監管手段,才能解決我國電力工業長期存在的供需失衡和其他突出問題。
我國電力發展面臨日益嚴重的資源和環境壓力,同時,我國能源利用的效率遠遠低于世界發達國家的水平,也低于許多發展中國家的水平。向海平分析:“這里面既有電能使用效率問題,也有發電和輸配電效率問題,說到底是一個技術進步和管理的機制問題。實踐同樣證明,用傳統的行政手段、計劃手段和舊的經營管理模式解決這個問題,效果總是不明顯,只有走市場化的道路,通過市場機制建立技術進步和強化管理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才能降低資源消耗,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電力短缺情況下
更應推進電力市場化改革
在電力供需矛盾緊張的情況下究竟能不能搞市場化改革?這個問題很多人認識不清。向海平認為主要原因是這些同志沒有理解電力市場化改革的真正內涵和目的,錯誤地認為電力體制改革就是電力企業改革、電力市場化改革就是“競價上網”。
“不進行市場化改革,中國就不可能實現從嚴重短缺經濟到初步富裕經濟這么一個根本性的轉變,同樣電力工業不進行市場化改革就不可能實現持續協調發展”,向海平說,“真正的電力市場機制,不僅適用于供大于求的供需環境,也應適用于供不應求的供需環境。通過市場調節、宏觀調控和有效監管這三種手段的協調運用,使電力供需由不平衡達到平衡,由低水平的平衡達到較高水平的平衡。并不是只有電力供過于求時才能搞市場,缺電情況下更應該進行電力市場化改革”。
電力市場化取向改革成就顯著,
電力市場化與電力事故
沒有因果關系
向海平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電力工業發展迅速。從1996年至今,我國發電裝機容量和發電量始終位居世界第2位,并初步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現代電力工業體系,電力工業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作出了應有的貢獻。這是不斷深化改革,逐步打破壟斷,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的結果。可以說,沒有多次市場化取向的電力體制改革,就沒有中國電力工業今天的規模和水平。
去年8月14日美國和加拿大發生了嚴重的停電事故,在美加剛剛展開調查的時候,我們有些同志就斷言:“這是電力體制改革的后果,是電力市場化的惡果。”
而今年4月5日由美國能源部長和加拿大自然資源部長公布的調查報告顯示:“8.14”大停電事件本來是可避免的,停電事故的原因主要是電力系統本身的技術和管理問題所致,與電力市場化改革沒有關系。國外在電力市場化改革之前,大的電網事故也時有發生。
向海平說,“二者間并沒有因果關系。相反,積極穩妥地進行市場化改革,合理運用現代技術手段,加強可靠性管理和執行統一的安全技術標準,是能夠促進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美加“8.14”大停電給我們的啟示是:無論在改革前、改革中,還是在改革后,都必須把電力安全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