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航線集裝箱運輸實行運價報備
更新日期:2006-12-4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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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0日起,根據上海市港口管理局的安排,上海航運交易所將對上海口岸的17家航行于中日航線的中外船公司實行運價報備,以進一步規范中日航線集裝箱運價。
為認真貫徹交通部《國際集裝箱班輪運輸運價報備制度實施辦法》、《關于整頓和規范中日航線班輪運輸市場秩序的公告》(簡稱《公告》)和《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關于加強中日航線集裝箱班輪運輸市場監管的通知》精神,11月23日,上海市港口管理局、上海航交所聯合召開中日航線集裝箱班輪運輸運價報備工作會議。
就進一步加強和完善運價報備工作,會議提出4點要求:一是有關航運公司嚴格執行運價報備制度;二是作為運價報備制度的執行機構,上海航交所要為中日航線運價報備公司提供優質服務;三是根據《公告》精神,航運企業展開自查自究,正確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運條例》和《公告》的內涵,共同維護中日航線班輪運輸市場秩序;四是航運公司及上海航交所提供《公告》發布以來,中日航線集裝箱班輪運輸運價最低的航運公司名單,并由上海市港口管理局進行調查核實。
出席會議的上海口岸中日航線集裝箱班輪運輸公司代表一致表示,堅決支持和配合交通部、上海市港口管理局為維護中日航線公平競爭環境出臺的各項監管舉措,做好向上海航交所報備運價工作,并執行其報備的運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