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中國正為出臺燃油稅創造條件
更新日期:2006-11-24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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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社會比較關注的中國交通稅費改革進展和公路養路費征收等問題,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接受了新華社記者的采訪。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表示,雖然燃油稅暫時沒有開征,但近些年來,國務院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一直在認真研究完善燃油稅改革方案和配套措施,積極為適時出臺燃油稅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這些措施主要包括:一是治理交通和車輛方面的亂收費、亂設站(卡)。據不完全統計,2000年以來,中國共撤并道路站點2179個,其中,公路收費站990個,城市道路收費站171個,其他檢查站1018個。
二是清理整頓成品油生產和流通秩序。經過清理整頓,取消了一批不合格的生產經銷企業的經營資格,全國成品油批發企業從8500家減少到2505家,全國加油站從10萬家減少到7.5萬家。
三是清理整頓道路客貨運輸、城市出租汽車等公共客貨運輸市場。出租汽車和道路客貨運輸經營權私下轉讓的混亂局面得到控制,城市公共客運交通企業和道路客貨運輸企業經營行為得到有效規范。
四是做好開征燃油稅的各項準備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起草了與燃油稅相關的法規文件,包括燃油稅暫行條例草案、燃油稅征收管理辦法草案、中央對地方燃油稅轉移支付方案、燃油稅交通專項資金使用管理暫行辦法草案,以及開展了燃油稅制的國際比較等相關研究工作等。
在被問及公路法修改后,燃油稅沒有出臺的原因時,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表示,2000年時,考慮國際市場原油價格較高、波動較大,為穩定國內油品市場,國務院決定分步實施交通和車輛稅費改革。近年來,國際市場油價持續大幅度上漲,并一直處于高位運行,燃油價格很不穩定,中國成品油價格也有了大幅度提高。在此情況下,沒有推出燃油稅改革的具體實施辦法。
對于燃油稅出臺的時間,這位負責人表示,近幾年,中國對與用車上路無關行業用油的補償機制和渠道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下一步,有關部門將根據市場變化情況,積極推進燃油稅改革工作。一是根據形勢發展變化情況,修改和完善燃油稅實施方案,并進一步落實改革配套措施;二是繼續密切關注國際市場石油價格變動情況,在恰當時機向國務院報告實施燃油稅改革的建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國務院法制辦公室負責人還表示,最近,法制工作委員會收到了有的公民對收取公路養路費的法規、規章進行審查的建議,并依照法規備案審查工作程序及時與國務院有關部門進行了溝通。
據介紹,從實際使用的情況看,自2003年以來,中國每年征收的公路養路費中,用于公路日常養護、小修保養、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費用比例約占45%;用于公路新建項目補助的公路建設費用約占15.5%;用于農村公路養護和建設補助的費用約占15%;用于生產設施費、科研教育費、路政管理費、路況及交通量調查費等的公路養護事業費約占15%;用于職工勞動保險、退休離休人員費等其他支出約占4%;地方財政安排用于交警經費約占2.5%;按照國務院規定劃入地方水利建設基金約占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