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行業:“十一五”期間產能超出需求1億噸
更新日期:2006-2-27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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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05年底,全國焦化企業1480家,總產能約3億噸。焦炭行業產能超出需求1億噸,目前還有在建和擬建能力各3000萬噸,焦炭產量過剩已成定局。隨著2004年發改委出臺《焦化行業準入條件》規定,淘汰落后焦炭產能已拉開了帷幕。"十五"期間,我國焦炭年出口量占焦炭總產量的比例已從2000年的12.47%銳減到2005年的5.48%。根據目前過剩的焦炭產能和'十一五'期間出口配額安排,預計'十一五'期間我國焦炭出口量占總產量的比例將在6%左右。
作為焦炭主要產區的山西省,根據'十一五'規劃,將按照'關小、改中、上大'的思路整合煤焦資源,依法關閉取締所有改良焦、小機焦以及不具備化產回收能力和污染嚴重的焦化項目,將不再審批新的焦炭項目,同時完善產業鏈、提高資源利用率,'十一五'期間擬投資870億元發展煤化工產業。
'十一五'規劃對鋼鐵業提出,將鋼鐵產量控制在一個合理的增長空間,粗鋼產量將調整到4億噸/年左右。為解決鋼鐵業產能過剩問題,國家明確'十一五'期間淘汰9980萬噸煉鐵產能和5500萬噸煉鋼產能。2006年開始淘汰300立方米以下煉鐵爐及20噸以下轉爐和電爐。因此今后幾年,我國鋼鐵產業生產能力不會大幅度增長。目前我國鋼鐵生產用焦占全國焦炭總耗量的70%以上,預計2006年我國將產粗鋼3.85億~4億噸,按此計算年產2.328億噸的焦炭足以支撐4億噸粗鋼生產,而我國焦炭產能已達3億噸,所以今后我國焦炭的需求增長將漸趨平穩。
'十一五'期間,中煤焦化控股有限責任公司將以現有的450萬噸/年焦炭生產能力為基礎,利用焦爐煤氣延伸產業鏈,進行化工產品深加工,建設科技含量高、產品附加值大的新型環保煤化工基地。以公司現有5家生產企業為依托,規劃形成600萬噸/年焦炭生產能力、500萬噸煉焦原料煤/年生產能力;形成自身完整的鐵路、公路、港口物流系統;在山西靈石建成以焦爐煤氣發電,生產甲醇、電石、醋酸等產品為核心的大型煤化工基地。
針對鋼鐵和焦炭產量過剩,我們建議,一要科學編制焦化行業發展規劃,正確引導行業投資。通過規劃引導和促進焦化企業集中建設和經營,統籌建設排放處理和資源綜合利用設施,延長產業鏈,發展循環經濟。二要建立長效督察、監控和檢查機制。各地行業主管部門要及時了解和掌握本地區焦化行業的發展狀況,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定期核查企業設備運轉和排放控制狀況的督察制度,綜合利用環保、安全、土地、供電、運輸、信貸等手段進行監管和調控。三要嚴格執行行業準入條件,規范行業管理和投資行為。徹底淘汰土焦、改良焦,保護我國煉焦煤資源;加快步伐淘汰和改造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裝備水平落后的小機焦。四是對有條件的中小型獨立焦化廠進行重組,鼓勵大型鋼鐵企業與獨立焦化企業結成戰略聯盟,做強做大;組建大型煤焦化集團,發揮大企業集團的優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