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內蒙古煤炭資源稅標準調高
更新日期:2006-1-23 編輯:氯堿網 |
在線收藏 |
|
日前從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獲悉: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的決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內蒙古自治區煤炭資源稅稅額標準大幅度提高。
據了解,煤炭資源稅稅額由2005年6月份以后的每噸2.3元提高至3.2元;冶金礦山鐵礦石資源稅由原來的減征60%,改為減征40%,即按規定稅額標準的60%征收。同時調整的資源稅項目還包括:取消對有色金屬礦減征30%的優惠政策,恢復按全額征收;錳礦石資源稅適用稅收政策額標準由2元/噸,調整到6元/噸;鉬礦石資源稅適用稅額標準調整為一等稅額標準8元/噸,二等稅額標準7元/噸,三等稅額標準6元/噸,四等稅額標準5元/噸,五等稅額標準為4元/噸。此次煤炭資源稅額標準調整是2005年以來的第二次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