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對中國出口的碳酸氫鈉征收反傾銷稅
更新日期:2005-11-15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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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駐澳大利亞經商參處告,澳司法和海關部長接受海關建議,決定對中國出口的碳酸氫鈉采取反傾銷措施,對內蒙古伊化進出口有限責任公司征收3%的反傾銷稅,對其他企業征收42.6%的反傾銷稅。
2005年3月16日,澳海關對中國出口的碳酸氫鈉發起反傾銷調查。8月22日,澳海關認定中國出口的碳酸氫鈉存在傾銷,并決定征收臨時反傾銷稅。2005年11月2日,澳海關發布公告稱,澳司法和海關部長接受海關建議海關建議,決定對中國出口的碳酸氫鈉征收反傾銷稅。征稅期間從2005年8月22日起算。